彰化西門福德祠,奉祀福德正神,即俗稱之土地公,為土地之守護神。
在台灣先民土地拓荒史上,對福德正神之信仰極為普遍,在鄉村崇為社稷神,在街市商人崇為財神,固有「田頭田尾,街頭巷尾土地公」之說。
往昔彰化縣城建有城門四,即東門(樂耕門)、西門(慶豐門)、南門(宣平門)、北門(共辰門),而再城門內側近處各建有土地祠一座。然至日據時期,為拓寬道路,拆除城垣、城門,致原四座城門土地祠,僅存慶豐門內土地祠一座,即俗稱之西門福德祠也。因此就與城門相關之福德祠而言,此祠堪與鳳山縣舊城鎮福社土地公廟相媲美,且以其規模之大,建材之優,雕塑之精緻,遠勝之。
台灣地區雖有四百座以上之土地祠,然多數屬於極小型廟宇,如此祠之規模者,殊屬鮮見。(摘自彰化文化局)





更詳細的介紹-

清雍正元年(1723)設置彰化縣,縣治位於今彰化市區。雍正12年(1734)知縣秦士望認為邑無城池,難以保障官署人民的安全,乃傚仿諸羅知縣周鍾瑄的做法,於街巷外圍遍植莿竹,並設東、南、西、北四城門,四周鑿深溝為城濠,做為彰化縣城的防禦工事。

清乾隆51年(1786)林爽文事件,莿竹遭砍伐殆盡,乾隆60年(1795)陳周全事件再度遭受破壞。清嘉慶2年(1797)知縣胡應魁依原址栽植莿竹,又在四座城門增建城樓,然因土質鬆軟,又常發生地震,經過十餘年後,城樓多半已傾圮。

嘉慶16年(1811)知縣楊桂森率先捐出自己的俸祿,士紳賴應光等人倡議捐銀一萬五千元響應,遂庀材興工。職員王松等人認為土城易坍塌,倡議改以磚城較為鞏固,彰化城於嘉慶16年(1811)興工,至嘉慶20年(1815)完成。彰化縣城設有四個城門,東門為「樂耕門」,西門為「慶豐門」,南門為「宣平門」,北門為「拱辰門」。

西門福德祠建於何時,並無史料記載,僅知西門福德祠曾於清乾隆46年(1781)由鄉紳重修,據悉當時建築規模已具備有正殿及拜殿。清道光28年(1848)彰化大地震,造成正殿受損,隔年由西街信士陳庇修建正殿。清光緒7年(1881)西門福德祠重修,由總理陳上流倡議,並邀請宗親陳振聲、陳春煙及何秋華、余上論等人重修西門福德祠,將正殿增高,拜殿及廂廊依舊制修復。

西門福德祠內有清乾隆46年(1781)由西街信士所獻「福溢通濟」匾,正殿兩旁有「大西門重修福德祠碑記」及「大西門重修福德祠捐題牌記」二塊木製碑文,詳實記載清光緒7年(1881)重修時的史料,為西門福德祠的重要文獻資料。正殿神龕前有一座石製香爐,為清道光16年(1836)由信女黃門沈氏所敬獻。

日治時期市區改正,拓寬西門大通(今中華路),西門福德祠遭部份拆除,廟宇往後遷移,成為今日的風貌,民國74年11月27日指定為第三級古蹟。 

彰化市中華路243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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